2016年9月29日下午三點在公司六樓會議室,機關支部全體黨員、預備黨員、重點培養(yǎng)對象、積極分子等39人集中學習了《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》。
中央頒發(fā)《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》,是我國第一次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制定的具有法規(guī)性質的規(guī)范性文件。它不僅是干部教育工作的法寶,也是廣大干部獲得受教育權利的保護傘;是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的思想政治保證;是加強和改進干部培訓工作的重要舉措。對于培養(yǎng)和造就高素質的干部隊伍,推動學習型政黨、學習型社會建設,加強黨的執(zhí)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
通過學習,使黨員同志們認識到干部教育工作與黨政其他部門工作一樣,都是在黨的領導下,為人民服務的工作,是非常重要的工作,是其他部門不可替代的重要工作。要做好干部教育工作,必須要不斷學習,努力提高自身素質,服務大局,在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中更好地發(fā)揮自己的職能和作用。